近日,高台县人民检察院邀请了部分人民监督员、公安民警对一起妨害药品管理罪刑事案件跟庭评议,着力提升检察官出庭支持公诉能力,切实推动以“三个善于”做实“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”。
庭审前,公诉人认真准备“三书一纲”,细致分析证据,制作电子示证提纲,确保庭审质量。庭审中,公诉人围绕妨害药品管理罪的犯罪构成,三名被告人的犯罪事实,通过逻辑严密发问,层层递进的举证质证,逐项分析证据的证明目的。法庭辩论环节,公诉人沉着冷静,依据法律法规和案件事实,围绕争议焦点有理有据发表指控意见,充分展现了扎实的业务功底和出色的应变能力。整个庭审过程规范有序,节奏紧凑,彰显了检察机关的专业素养和司法公正。
庭审结束后,跟庭评议人员围绕起诉书、举证、质证以及公诉意见书的制作、讯问技巧、公诉人出庭礼仪等方面展开全方位评议,从法律适用、临场应变、示证质证等多个维度进行评价,一致认为公诉人庭前准备充分,示证逻辑清晰,辩论观点明确、逻辑清晰,庭审流畅规范。
下一步,高台县人民检察院将以此次跟庭评议活动为契机,常态化开展跟庭评议工作,通过“观摩庭”、推门听庭、专项评议、交叉评议、专门团队评议等方式,加大跟庭评议力度,实现以跟促学、以评促改,让检察干警在庭审中学习,在评议中进步,进一步增强实战能力,积累实战经验,不断提升出庭支持公诉能力,推动刑事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。